電工小常識

照明燈充電保養

1.緊急照明燈,以充飽時段約為48小時(每款式不一樣,但因有過充機制,所以充超過標示的時間也無訪),其間為慢速充電,以保持電池持久與壽命,且除應急事件或定期放電,均需插在室電中,以確認電源供應正常。
2.緊急照明燈建議每三個月放電一次,每次放電時間視LED光源有明顯變暗之情況,再插入室電中持續充電。
3.緊急照明燈,建議2年更換電池,以確保應急時,電池續電時間;內部均有設計過充保護電池措施,請放心使用。